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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们能顺利起诉,还帮我儿子申请司法救助,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再也不用为这个事担忧得整夜睡不着,生活又有盼头了!”
近日,一直在为儿子因交通事故受伤而奔走索赔的廖阿姨激动地向梅江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说道。那一刻,廖阿姨和她儿子脸上舒心的笑容格外灿烂,一扫数月来的阴霾,并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衷心感谢检察机关为人民办实事。
【案情回顾】2023年9月18日,小廖在骑自行车上学的路上,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小廖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认定,小廖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廖阿姨多次找肇事方索赔,但肇事方均以生活困难为由未进行任何赔偿,廖阿姨只能自行支付医疗费用。迫于无奈,廖阿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囿于文化水平低,如何向法院起诉着实让廖阿姨犯了难。
支持起诉 为弱势群体撑腰
2024年9月,廖阿姨通过检察机关宣传视频,知道检察院有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遂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请求帮助。
梅江区检察院接访后,检察干警走访了廖阿姨母子居住地的村委、邻居,并到其家中进行了家访。经调查了解,廖阿姨的儿子小廖今年15岁,是一名在校初中生,二级言语残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事故发生后,小廖持续处于噩梦频发、精神恍惚的状态,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障碍,廖阿姨也是一名残疾人,离异,经济条件差,文化程度低,被认定为五保户。
通过调查核实,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廖阿姨与小廖都属于弱势群体,缺乏独立提起诉讼的能力,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受理立案后,承办检察官协助廖阿姨调取起诉必需的证明材料,协调梅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援助,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小廖的精神障碍和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小廖精神障碍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确立诉讼请求,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司法救助 彰显法治温度
案件结束了,但对困难群众的司法关怀并未止步,为进一步帮助廖阿姨母子解决实际困难,梅江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感谢检察机关的关怀,我一定会尽力医好我儿子,母子俩好好生活下去。”接到救助金时廖阿姨哽咽地说道。
群众的锦旗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与支持。下一步,梅江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紧扣“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围绕重点人群,聚集民生热点,切实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